分公司能否对外签订合同?产生纠纷怎么办
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。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有签约能力的主体包括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。而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属于其他组织。由此可见,分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。
需要注意的是,即使有营业执照,如果没有总公司书面授权,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可能面临无效的法律风险。如果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签约行为进行追认,那么合同有效,否则合同无效。
如果产生纠纷,可以直接将分公司作为被告起诉。但在司法实践中,建议将分公司及其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,要求分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同时要求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债务不能清偿后的补充清偿责任。